【湘潭日报】何星亮:以法律为准绳 用真诚以待人
2024-01-16 08:52:30          来源:湘潭日报 | 编辑:周冠成 |         

本报记者 刘建强 通讯员 王之琪

何星亮现任岳塘区司法局昭山司法所所长。在政法战线工作多年,他先后担任过岳塘区霞城乡、社建村、建设路司法所所长,任职期间成功推动建设路街道曙光社区、大桥社区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长,从法治决策到家长里短,都是日常工作,何星亮认为都同样重要,他自身也在压力和挑战中不断历练成长。2023年,他因为成功调处了当地村民间矛盾纠纷,收到了村民送来的锦旗,他觉得这是对自己工作莫大的肯定。

村民王某(化名)承包了村里的一口鱼塘,后来遇上征收,在分配鱼塘补偿款时,村委会根据当时的“村规民约”要求提留一部分补偿款,遭到王某反对,双方始终没能达成一致意见,补偿款一拖就是好几年没到位。当时何星亮调任昭山司法所所长还不久,在接触这起纠纷后,他第一时间向镇上了解事情的具体情况,并走访了双方当事人。原来,王某是为了给家里再多添一份经济来源,才在村里承包了那口鱼塘。平日虽然盈余不丰,但一家人生活倒也其乐融融。结果鱼塘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征收开始后,村委会根据当时的“村规民约”向王某提出提留一部分征收款项用于建设村内的公共设施和公益项目,但一直没能和王某解释清楚这其中的道理。而王某也困惑自己为什么不能拿到全部的补偿款,双方缺乏顺畅有效的沟通方式,也就导致了这起纠纷一拖就是多年。

了解清楚事情的前后经过,何星亮与镇领导以及驻村第一书记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数次组织双方调解会谈,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以情讲法、以理释法,逐一讲解情况分析其中利弊。其间,王某也曾一度情绪激动,抗拒调解的继续进行。何星亮与驻村书记一起,不断地与双方谈心,从法律谈到人情,从工作谈到生活,经过数天的沟通交流,终于使王某感受到了他们的用心与诚意。通过进一步解释村规民约的相关法律法规,村委会也适时调整了补偿款的分配方案,最终经过几番疏导和劝解,王某和村委会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

成功化解这起纠纷的关键在哪里呢?何星亮认为,一是要以法律为准绳,不仅自身要熟练掌握业务常用和必备的法律知识,能够准确把握矛盾纠纷性质,找准矛盾焦点,快速化解纠纷。同时,部分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事实上可能就源于对法律没有正确认知,或者只是一知半解,这时候通过向调解对象宣讲相关法律知识,让群众学会站在法律的角度看待问题,很多矛盾纠纷也会迎刃而解。二是要以真诚待人。在做调解工作时,要彻底化解纠纷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而需要与调解对象多次沟通、交流,一方面在这过程中不能有厌烦的心理,要耐心细致地交流,另一方面也不能有敷衍的心理,应站在调解双方的角度,以心换心,从法律的视角、以情理的手段,维护各方利益诉求平衡,与调解双方全面、透彻地分析和交流,最终才能化解成功。

责编:周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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